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丹东市振兴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
招聘区属小学、幼儿园教师共40名,其中城区内学校小学班主任27名;农村学校(汤池、西城等地区)小学班主任10名,幼儿园教师3名。
二、 招聘对象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农村教师可放宽为全日制专科学历)。
2、具有相应的幼儿或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有五年以上从教工作经历者优先。
4、具有音、体、美等方面的特长。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思想品德良好,富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和爱心,具有教育教学基本功。
3、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等疾病。
5、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个人负责。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况。
四、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7月20日(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
2、报名地点:丹东市站前小学(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五经街17号)。
五、报名程序
1、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录丹东市振兴区政府网站(网址:www.zhenxing.gov.cn),按照要求,准确、真实填写《振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振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的各项内容。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打印完毕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A4纸) 粘贴同一底版2寸近期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责任编辑(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