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小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大连高新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中小学校劳动合同制教师(劳务派遣方式,非事业在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以及其它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之后出生),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2018年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有违法犯罪记录或者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50人,其中:中学教师16人、小学教师34人。录用后根据全区中小学校岗位需求,由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分配岗位。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018年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6月12日《大连晚报》、“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http://www.dlhitech.gov.cn)、大连高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的方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23日—6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00—4:00)。
报名地点:大连高新园区中心小学(具体地址:高新区小平岛路220号)。
咨询电话:0411-39674510 18525500526。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需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与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不符的或有不得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报考人员笔试、面试资格,已上岗工作的,一律无条件解除合同。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要形成1:2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没有达到1:2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的内容为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所需条件。报名者需携带①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②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查询);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查询教师资格证明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⑥《2018年大连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到大连高新区政府网站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并附上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
(三)准考证发放
2018年7月3日9:00—16:00,报名人员凭身份证到大连高新园区中心小学(具体地址:高新区小平岛路220号)领取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