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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师资队伍建设,沈阳体育学院常年面向国(境)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薪职匹配的原则。
(三)坚持有利于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的原则。
(四)坚持人才引进与学校发展目标定位相一致原则。
二、引进学科领域
体育学、教育学、管理学、医学、文学、艺术学等学科领域。
三、引进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准。
(四)具有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对象及其业务条件
(一)第一层次人才,主要指国家级人才项目人选,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
2.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千人计划)人选;
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4.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5.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
6.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或全国优秀教师;
7.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8.国家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
9.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主持人;
10.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获得者(主持人);
11.具有与上述学术地位和成就相当的专家学者。
(二)第二层次人才,主要指省部级人才项目人选,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
1.省级特聘教授;
2.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人选;
3.省部级优秀专家;
4.省、部委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带头人;
5.具有与上述学术地位和成就相当的专家学者。
满足上述条件者,同时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近六年在本学科领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以上;
2.近六年在本学科领域主持完成省部一级重点研究项目2项以上;
3.近六年主持获得省部一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1项;
4.近六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被SCI、SSCI检索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到4.0以上。
(三)第三层次人才,主要指近年来取得高水平研究成果的高层次创新人才,需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二者:
1.近六年在本学科领域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
2.近六年在本学科领域主持完成省部一级研究项目2项以上;
3.近六年获省部一级成果奖(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1项;
4.近六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4篇,或被SCI、SSCI检索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到3.0以上。
(四)第四层次人才,主要指紧缺急需专业人才,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学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且满足下列条件者:
1.近六年在本学科领域主持完成省部一级研究项目2项,或获省部一级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1项;
2.近六年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CSCD来源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被SCI、SSCI检索论文影响因子累计达到2.0以上。
(五)术科人才。主要指运动专项技能突出,教学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人才。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需具备运动健将称号、硕士及以上学位,曾获奥运会前八名,或亚运会前两名,或全运会前三名等成绩。
(六)科研团队。主要指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学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由带头人和若干名核心人员组成,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职业道德,学术水平在本领域内具有一定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发展潜力。
(七)柔性引进人才。主要指学校急需的知名专家、学者等高层次人才,如人事关系暂无法转入学校,可采用柔性引进方式,实际到校参与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其引进方式包括项目式、合作式、兼职式、聘用式等。
五、引进待遇
(一)对于全职引进的一至四层次和科研团队的高层次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将享受住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各项待遇。同时,学校视具体情况为其配偶安排校内工作岗位,协助解决子女入学问题。具体如下:
1.第一层次人才、科研团队,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具体待遇面议。
2.第二层次人才,享受住房补贴80万、安家费40万,科研启动费50万。
3.第三层次人才,享受住房补贴60万、安家费40万,科研启动费30万。
4.第四层次人才,享受住房补贴40万、安家费20万,科研启动费20万。
(二)对于全职引进的术科人才,除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外,具体待遇面议。
(三)对于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实际工作任务支付报酬,具体待遇面议。
六、引进工作程序
(一)通过沈阳体育学院官网、沈阳体育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二)应聘人员据实填写《沈阳体育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表》,发送申请表并附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和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研究成果等材料的扫描件至邮箱:sytyrsc@163.com。或将上述材料书面提交至学校人事处。
(三)学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四)学校按规定程序和人才类别采取面试、试讲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学术水平、教学科研能力以及发展潜力等进行考核评价。考核通过并确定人才级别后,明确聘期目标考核任务和待遇标准发放办法,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和服务协议,并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七、本公告由沈阳体育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9166651 89166652
联 系 人:章老师 张老师 王老师
Email: sytyrsc@163.com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6号
责任编辑(孙煜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