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范文:用法治的力量守护水生态文明
依法治水,还水生态之魂
水生态文明说起来很远,它是一个整体的概念,很宏观;水生态文明说起来很近,它是一个与人类行为相关的概念,很关键。其实当人们还对水生态不甚了解的时候,人类的种种表现却正在有意无意的破坏水生态文明——大肆采砂已经让水生态不堪重负。而这些都与现阶段的水之立法的缺位不无关系。因此,要想还水生态之魂,就要依法治水。
守护水生态文明需要科学立法。必须承认的是,我国关于非法采砂有一定的立法基础,但是却出现了法律体系混乱,司法解释模糊的情况,“有法难依”的局面迟迟难以打破。非法采砂屡禁不止就是违法成本低所引起,而这种现象又是由于立法不科学所导致。过低的违法成本对于不法分子来说就是九牛一毛,暴利的驱动让犯罪分子选择铤而走险,趋利而动、暴力抗法甚至腐败寻租。在这种背景下,科学立法就显得尤为重要,要以明确的司法解释为执法部门指明方向,以严厉的处罚条款对犯罪行径产生震慑。
守护水生态文明需要联合执法。联合执法的选择一方面是基于水资源的特殊性所决定,另一方面则是现阶段采砂行为的严重性所考量。水资源本身就有跨区域的特点,采砂的流动性导致过去的“各自为政”的管理形式难以取得进展,而加之现如今采砂现象规模性大、组织性强、又具有公开性的特点,单一的模式难以将管理转化为实效。突击的联合管理符合基本的管理思维。清江行动就是8省市的统一行动,维护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稳定可控的秩序。因此,以合作为核心,以管理为手段,以多省份为主体,共同配合实现水生态文明。
守护水生态文明需要落实问责。在我们抨击非法采砂行为的时候,也应该反思,是谁给了这些违法者胆子让他们可以肆无忌惮?答案呼之欲出。现阶段,非法采砂以其巨大的经济利益形成了经济链条,而在这个链条之中,个别领导干部就充当了其“保护伞”。地方“立规立法”,违法行为大行其道,甚至在面对检查,会选择通风报信为犯罪行为“撑腰”。在这种情况下,强化问责就变得尤为重要。要建立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采砂管理责任制,一把手管理,形成系上而下的管理系统,形成整体的良性环境,让官员间的不法行为没有生存的土壤。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伟大战略,水系管理,是生态建设中的重要环节,两方能否实现有机结合是推动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在这种因素下,就要实现立法的科学化、管理的联合化、问责的严肃化,以制度为武器,以方式为核心,真正实现水生态建设的善法良治。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