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方式学历学位要求特殊人群报考

注意事项

(一)基层工作经历

定义:

1、在县(市、区)乡(镇、街)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团组织等基层和生产一线及农村工作的经历。

2、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纳入2014年以前(含2014年)我省“四个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限计算方法: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17年7月31日,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满两年。

每年的情况有所不同,考生应以当年公告为准。

(二)年龄计算方式

时间节点的计算,以年度公告内规定时间为准,具体到年月日。一般该年度省考报名第一天所在月份日期,为年龄计算起始和截止月份日期。

例如:2017年省考于3月xx日起报名。起报名,年龄计算为:

1.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5日至1998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2.40周岁以下,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15日至1998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三)学历学位要求

1.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人员范围包括哪些?

凡于2017年7月31日前当年毕业且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考生,均视为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资格审查时,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未按期毕业者,取消录用资格。

2.2015、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国家统一招生的2015、201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能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的,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在毕业证书上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16年3月25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职位。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能否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在读的普通高等非应届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升本)虽然已取得本科或专科学历,但由于其身份仍为学生,因此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

5.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报考?

2017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特殊人群报考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 《招考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面试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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