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
1查询招考职位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简章》,全面了解各招录机关的招考人数、具体职位、考试类别、资格条件等。并结合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职位。
2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6月12日9时至6月14日24时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6月12日至6月15日期间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考生要认真对照职位资格条件选择报考职位,报名结束后将在本校校园网对报名结果进行公示。一经公示,对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不得改报其他职位并取消其考试资格。

 

4查询报名序号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请于2017年6月后登录考录专题网站查询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请务必牢记。
5报名确认
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6月12日9时至6月15日24时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备注1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按政策申请减免考务费用。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备注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6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一般应于考试前一周内登录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更多>>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