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背景】
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不少国有企业和机关单位都开办了托儿所。2003—2005年,这些托儿所在市场化的过程中被逐渐“取缔”。2012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印发,提出建设规范化幼儿园,对班额、生均占地面积、入园年龄等都做了明确规定,因此不少公办幼儿园也陆续取消了幼托班。
公办幼托班取消之后,一些社会机构趁机纷纷开办起婴幼儿托管班。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教育部门审批发放的办学许可证,只针对教授知识或技能的培训机构,0—3岁的托管机构不在此范畴。也就是说,这些幼托机构只能进行工商注册。而工商部门只能对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对教学内容、师资和环境等问题却无法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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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分析】
孩子的看管教育问题是这是让不少职场父母头疼的问题,也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一个难题。妈妈们的产假休不了那么久,幼儿园又不接收3岁以下的婴幼儿。除了祖辈隔代照看、请家政阿姨帮忙或者交给私立托管机构,几乎难寻其他正规的托幼方式。但现有的几种方式,又不尽如人意。尤其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1—3岁婴幼儿的看护问题愈加突出。
在中国,三岁以下孩子的教育形式主要是由老人看管、找保姆看管和到专门的托育服务机构三种形式。这三种形式面临的问题较为突出:老人体力精力都有限,在教育方式上和年轻一代的父母有一定的差距;保姆文化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甚至虐待孩子的情况经常见诸报端,市场上的托育机构良莠不齐,无证经营的托育机构充斥着市场。
要真正解决这一难题,还需多管齐下:
第一,兴办公立的专业幼托班,规范和监督已有私立幼托机构,在托管机构方面要公立私立两手抓。首先投入建设一批公立的、专业性强的幼托班,同时考虑把幼儿园管理从孩子3岁以后提前至0到3岁。其次,规范已有私立托管机构,加强监管,对机构任职人员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定期培训,提高专业水平。
第二,规范育儿嫂市场,对月嫂、育儿嫂群体也要加强管理和专业培训。这就需要家政服务机构和政府共同努力,提高月嫂、育儿嫂的准入门槛,保证其服务质量,强化对这一群体的培训工作,加强对于职业责任感的宣传力度,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专业性较强、责任感较强的优秀工作者。
第三,制定一套科学的评估体系,政府加强对这些机构的评估,制定量化的标准,育儿机构将强对于从业人员的人员评估,这非常关键。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