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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告》,现将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公安系统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26日—11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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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公安系统招考(招生)公安系统资格审查(身体基本条件检查、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名单.xls
辽宁省公安厅
201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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