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法院、检察院系统体检、考察和研究生复试工作已经结束,从即日起对体检、考察和研究生复试合格拟录用(录取)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024-23128270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024-22696036
辽宁省人民检察院:024-86686185
附件:
2014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招生)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法院、检察院系统拟录取(录用)人员名单.xls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2015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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