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补充清原满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清原县)基层卫生机构人员,根据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和开展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有关要求,决定开展2018年清原县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责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1名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清原县人民医院。
(二)岗位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人员(政府办乡镇
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除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除外)或符合招聘条件但暂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报考者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四)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仅限临床、中医类别,下同)。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1日之后出生)。
(六)除具备以上所列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3年9月1日之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之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医学类专业学历。
3.具有2年以上的二级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上发布。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当场照像。
1.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
清原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地址:清原县清原镇清河路28号)。
3.报名费用:50元/人。
4.报名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报名表(考生需自行登陆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fsrs.gov.cn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并携带2寸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3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对应报考条件需要提供工作经验的考生,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招考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6.本次考试实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考生要认真填写报名表,保证所填信息真实有效,并符合报考条件,如填写的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7.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应确保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以方便招聘单位联络,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时间为10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人数不足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