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辽宁大连合同制公安文职笔试培训班
为满足公安工作实际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文职警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岗位为合同制文职警员,共计划招聘40人,具体需求详见下方表格
二、招聘人员性质
招聘的文职警员人员性质为劳务公司派遣的合同制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在公安机关的管理指导下,从事警务及相关综合性辅助工作。
三、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2018年7月20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毕业证书(含成人自考本科和大专);
6、热爱公安工作,富有正义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生活习惯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本人及主要社会关系政治历史清楚,无违法犯罪记录;
9﹑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条件
1、年龄在20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1998年8月1日间出生);
2、男性身高在175厘米(cm)以上;女性身高在165厘米(cm)以上;
3、男性体重不低于50公斤(kg),女性体重不低于40公斤(kg)。身体须匀称,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不得招录。男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70%;女性标准体重kg=(身高cm-80)×60%;
4、双眼矫正视力均在4.8及以上,无色盲、色弱、远视;嗅觉正常;单侧耳语听力不低于5米,无口吃,原则上会讲普通话;
5、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纹身,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传染性疾病,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
6﹑适应军事化管理要求。
(三)优先录取条件
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警察类院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录取条件。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