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报名参考人员:
按照本次招录的工作安排,分局决定于2018年7月6日下午进行体能测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集合时间:7月6日13:30分,点名未到者取消考试资格。
2、集合地点:公安开发区分局南侧消防大队后院(报名地点南面消防队院内)。
3、体能测评项目、执行标准:
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其《实施细则》(人社部发[2011]48号)部分相关内容执行:
4、注意事项
体测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评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人员禁止参加体能测评,如隐瞒病情参加体测,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体能测评为通过性测试,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允许参加笔试等后续考试。体能测评通过后,考生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沈阳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18年7月4日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