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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大连市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14人公告

推荐:医疗卫生考试信息2018-07-03 16:52:37 | 中国大连人力资源市场

2018辽宁大连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医疗卫生招聘笔试培训班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16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18﹞23号)精神,结合我市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的实际需求,经市卫生计生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以下简称“特岗全科医生”),充实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全科医疗工作。为依法、规范、科学、公开做好2018年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国家及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

(一)岗位设置

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工作在有空编空岗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和政府办乡镇卫生院进行。招聘特岗全科医生人员编制、岗位聘用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人员,应以具有较高培养层次和诊疗能力的成手执业医师为主,入编后,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招聘特岗全科医生人员编制、岗位聘用在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应以具备适宜能力,能够满足基层诊疗需要,能够长期扎根基层的适宜人才为主。

按照辽宁省特岗全科医生招聘名额分配,结合我市各区市县自主申报情况,2018年我市拟公开招聘特岗全科医生14名,其中:旅顺口区7名、普兰店区4名、庄河市2名、长海县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岗位职责

特岗全科医生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以下招聘条件的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暂无工作单位人员(不含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现有在编在岗人员、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和截止2018年1月1日脱离临床医生岗位2年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招聘。

——编制岗位设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的特岗全科医生: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被派往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或中医类别的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2年及以上二级以上医院临床医疗工作经历(截止2018年1月1日),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人员。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或中医类别的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人员。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或中医类别的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且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编制岗位设在乡镇卫生院的特岗全科医生:

1.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愿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生工作;

2.身体健康,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临床或中医类别的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且具有2年及以上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医疗工作经历,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从2018年6月29日起在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力资源市场网及有关媒体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先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资格初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8年7月10日9:00至7月13日24:00;

(2)现场确认(资格初审):2018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责任编辑(高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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