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就业优先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引导和鼓励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根据《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8〕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8年铁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8年我市计划招募21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计划、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8年铁岭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2016年、2017年离校未就业的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7.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日9:00-7月6日16:00
2.报名网站:356488.com(www.lnrsks.gov.cn)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资格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初审,初审通过人员7月9日至7月11日到现场复审(铁岭新区金鹰大厦309室),复审通过当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上标明考试时间和地点。复审要件包括:《2018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寸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上的一致)等,需证明生源的应有生源地证明(由毕业学校或存档机构出具,或其他能够证明生源地的材料)。对于审查2016年和2017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以报到证和未缴纳社保证明为准。如果报到证上登记工作单位而实际未去就业,需单位开具未到该单位工作证明,同时要求所有2016年和2017年毕业生填写承诺书,承诺毕业后未就业,出现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募选拔
本次招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8月4日前,完成"三支一扶"招录考试(笔试、面试)和体检工作。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为100分,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的原则,电话通知面试人员具体时间和地点,分数出现并列的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后按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确定合格人员名单并电话通知体检安排。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或权重成绩)和拟招募人选名单于考试和体检结束后,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招募名单确定。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按照招募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拟招募人员,并通知到报考人员本人,如该报考人员确认放弃,可按照招募选拔排序依次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责任编辑(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