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政府机关公务员和省政府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1号)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建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者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68年6月20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18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356488.com(www.lnrsks.gov.cn)和我单位人才招聘系统(http://202.199.64.207:9000/Portal/Default.aspx)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日起至2018年10月31日。
2、报名方式: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环节。
网上报名:请应聘人员登录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02.199.64.207:9000/Portal/Default.aspx)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报名。
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持本人简历和身份证、各学历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本人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到沈阳建筑大学人事处现场确认。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分为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两个环节。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科学研究能力、沟通表达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各占50%。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均采用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个环节中任何一环节不合格均不予聘用。
为更好的服务人才,提高招聘工作效率。考核将结合报名情况分批次开展。考核批次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将在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202.199.64.207:9000/Portal/Default.aspx)发布通知。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