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证书所需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
(二)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用于资格复审)对于无法现场甄别的学历(位)证书,考生需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档案。
(三)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除了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免试条件指定的材料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份。(见附1)
(五)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背景无颜色要求)。
(六)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合格证书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领取。被委托人须凭上述材料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代为领取。
二、领取证书时间:每周一、二领取,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节假日休息。
三、 地址:锦州市市府路68号(市政府B座215室)。
四、 其他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1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第七条、第十条规定,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二)证书发放咨询电话:0416-3872302
原标题:关于发放锦州考区2017年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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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考区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docx2018年5月9日
锦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