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开始发放, 现将领取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证书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会计从业证、近期二寸照片一张。
二、委托单位或他人领取证书的,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单位介绍信或代办人员身份证。
三、强化考试纪律.对在职称(职业)资格证书办理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12号令)处理,还要向其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通报。
四、领取时间为每周二。
五、领取证书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金鹰大厦207室)
原标题:关于领取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的通知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