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大连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和《甘井子区社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规划》文件精神,努力建设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地提升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现考试录用新进社区工作人员。
一、招考范围及考录计划
1. 招考范围
大连市内四区户籍,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考。
2. 拟考录计划
本次考录计划为20人,录用后由街道安排社区工作岗位。
二、报名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 热爱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有爱心、责任心、事业心,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各类办公软件;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 年满18周岁,女4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男50周岁以下(196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6. 有大连市内四区(中山、西岗、沙河口、甘井子)户籍;
7. 具有正常履行社区工作的身体条件;
8. 有岗位所需的特殊情况,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资格审查
1. 考生须提供的材料有:
(1)4张同一底版的二寸免冠照片;
(2)填写报名登记表2份;
(3)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须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有社区工作经历者,须提供曾工作的社区及所属街道(乡镇)开具的有效证明。
(7)随军配偶身份认定需提供: 结婚证复印件;《家属随军审批报告表》复印件;其配偶现役军人军官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都需加盖团以上部队政治处公章。
2.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者,通知本人领取准考证。准考证须由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核发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和面试。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