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绥中县、昌图县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医改办《关于印发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卫人发[2013]35号)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农村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任务
全科医生特岗计划是针对目前我省农村地区乡镇卫生院急需全科医生的问题,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招聘一批全科医生,并派驻至乡镇卫生院服务一定年限所开展的有关工作。此项工作已纳入省政府工作报告,并纳入重点工作任务绩效考评指标。通过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以缓解基层全科医生紧缺和无执业医师的问题,促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取得积极进展。
各地全科医生特岗计划从2015年起实施,按照先试点、后推进的原则有序进行。2015年各地需选取有条件的县区开展此项工作,优先解决艰苦边远的地区全科医生紧缺及乡镇卫生院无执业医师的问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优化完善相关政策,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激励全科医生长期在基层服务。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一)岗位设置。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招聘工作应在有空编空岗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以确保招聘的全科医生有编有岗。全科医生入编后,由县级公立医疗机构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
2015年,全省招聘特岗全科医生计划暂定75名。各地招聘人数,由省卫生计生委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部门,根据各地招聘需求,结合我省实际确定并反馈至各地。
(二)岗位职责。特岗全科医生应按服务对象实际需求履行以下职责:
1.承担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病人康复与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与管理等连续性、综合性、一体化服务。
2.承担专科疾病的识别、转诊以及危重情况的应急处理任务。
3.作为全科医生团队的领头人,帮助和指导团队其他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水平,与居民签约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责任编辑(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