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考生报考,现参考教育部颁布的高校目录,结合实际,制定《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学科)指导目录》。报考者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商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本目录由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辽宁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辽宁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学科)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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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4日
责任编辑(马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