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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五条”的地方版细则终于掐分掐秒地落地了。3月30日与31日,广州、上海、重庆等城市都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对于备受关注的“20%个税”政策,广州、济南、合肥等多地的细则没有涉及,二三线城市更多是“限涨”,规定房价涨幅低于收入增幅。
按照国务院规定,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城市(除拉萨外),一季度都要公布调控细则和价格调控目标。在广东率先公布细则后,各地基本都按时发布了楼市调控地方版细则。公众期望一系列“央地联动”的政策组合拳“出拳”迅猛,从限购、限贷、税收和住房信息联网等方面全面升级调控。一众“国五条”细则里,未见太多凌厉的“狠招”, 或许要让不少乐观主义者小小失望一下。
我们对“国五条”的细化寄予厚望,显然有几层现实的考量:一方面,中央对楼市调控加码加速的姿态较为明朗。2013年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五项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公众普遍预期全国两会后会有细则跟进,岂料仅隔一周时间,“国五条”的加强版就新鲜出炉,其中三个特点被业界视为相当“毒辣”(限购、限贷、加税)。另一方面,尽管3月份数据未出,但从2013年年初的2个月来看,中国楼市持续癫狂,房价已如野马脱缰。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月70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仅温州一地环比下降,持平的城市有3个,上涨的城市有66个。形势逼人、共识已在,国五条的另一只“靴子”没有理由不铿锵有声。
然而仔细考量各地的新规,“杀手锏”未见,大方向未明。就像网友调侃的,北京的细则瞄准“单身”,上海的细则盯上“小三”(贷不过三),广东的细则就是把国家政策“复印”了一遍,南京的细则等于发了条微博(正文132字)……更多城市都表示,2013年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要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幅度。譬如以广东细则为例,房价与GDP的增幅挂钩,依照其8%的全年增幅目标,那么,说这样的调控细则是个涨价细则,似乎也不为过。
调侃也好,失望也罢,至少说明对楼市宏调仍有商榷与博弈的必要。一项细则落地,本来就要接受民意的监督与质疑。面对多地细则未涉及“20%个税”、纷纷将“限涨”列为主要目标、普遍没设置“自选动作”等现实,我们既要看到“地方解释”不能僭越中央政策的客观原因(比如国税总局版“20%个税”征收办法仍在研讨),同时也要看到,今次的集中落地确实各有各的“市情”,一刀切地“砍下去”也不现实。
我们乐于见到有创见、有的地方版细则,但也绝不能指望一个自上而下的“国五条”就疏解了中国楼市绵延若干年的“旧疾”。只有触及土地收益、税负分担等核心层面,增加有效供给(包括房)、从根子上给房价“降温”,宏调才能真正发挥出应有的力道。“20%个税”只是问诊楼市的“止疼针”,中国房地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终究是个系统而漫长的命题。
责任编辑(雨墨齐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