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招录公务员的标准进行政审。
(七)公示与聘用
1.拟聘用人员在中国沈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2.拟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岗位调剂,否则不予聘用。
3.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附件下载:2017年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本次招聘信息均以网上发布为准,其它未尽事宜,以招聘方解释为准。
责任编辑(高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