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何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根据加权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公共科目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加权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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